一年期以内的短期理财型保险今后将绝迹。保监会昨日起正式叫停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根据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
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开发和销售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一年(不含一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
事实上,由于该类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满足了保险消费者保险保障和财富保值增值双重需求,受到市场的青睐,数据显示,2015年的短期理财型保险规模保费在6500亿元左右,占人身险总体规模的27%,有险企占比甚至在90%以上。
《通知》当中将以往“高现价产品”的提法修改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对不同存续期限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产品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强化了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
除了一年期内的产品被叫停外,《通知》对五年期以下其他产品也做出了限制。例如,险企应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两倍以内等。一旦险企上述硬指标低于监管规定,股东将面临进一步增资问题。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近来兼具保险保障和理财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受到欢迎。中短存续期产品顺应需求,并具有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此类产品实际存续期限较短,从而可能给公司带来资产负债错配、现金流不足等风险,而且由于各保险公司发展策略有所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也存在差异,个别公司面临资产负债不匹配、现金流不足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