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买的是理财产品,交钱交了三年后才知道是份保险。”这几日,武昌光谷的王女士碰到件烦心事儿。
买理财产品却买成保险
2013年3月,王女士在光谷参加了一场由多家金融机构举办的产品推介会。会上,一名生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经理向王女士推荐了“富贵花金管家投资计划”产品。面对对方宣传的高回报,王女士当即便决定购买这个“理财产品”。没过几天,王女士便在
生命人寿业务员莫小姐的协助下,交纳了首年49500元,开设了新账户。
之后每年王女士都向账户打入近5万元,目前共计123000余元。而这三年期间王女士账户并未得到该产品的任何收益。王女士不免心有疑虑,拿出合同仔细一看,顿时傻了眼。原本的“富贵花金管家投资计划”变成了“生命富贵花
年金保险”,合同实际上是份彻头彻尾的保险合同。
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汉口江岸区的涂先生,每年交付49815元,交了3年,至今没有任何收益。
为王女士办理购买业务的业务员莫小姐也一脸无奈:“当时公司向我们部署工作任务的时候并没有说明这是保险业务,而是要我们跟客户说买富贵花就是买理财产品。我早就不在生命人寿做事了,我也是受害者,当时并不知情啊。”
保险公司称停止续保退还本金将减半
对于王女士等客户而言,能够取回之前投入的本金和应得收益,是目前最大的愿望。然而,公司方面的调查结果是“并没有销售误导,但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偿1万元给客户”,王女士介绍。
随后,记者以客户身份,打通了生命人寿武汉公司客服电话,在述说完遭遇,表达退款返利诉求后,客服蔡先生表示“如果退保,本金将折半,损失太大,划不来;如果对购买流程有异议,本人到公司来协助调查走流程。”
保险、理财产品不能混淆销售
早在2011年,银监会就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