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香港保险商向内地消费者共卖出132亿港元新保单。昨日,香港保险监理处公布数据显示,一季度香港保险业总保费为1010亿港元,内地消费者投保的新造保单保费132亿港元,在整个新造保单保费中占比34.2%,比去年年底占比上升了十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发文,要求查处非法在境内销售境外保单行为,而香港保监处也正在研究出台两项关于内地客户在港投保的相关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以往通过内地保险中介机构介绍内地客户去香港签单往往是境外保单销售的一个灰色地带,现在监管层全面收紧政策,严控非法境外保单销售。
“境内介绍,境外签单,境外承保”模式将严惩
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内地销售境外保单的销售模式是,一些香港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在内地设立一个理财公司、咨询公司,或者与内地保险中介机构以合作的形式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而这些相关理财公司会向潜在内地客户推销保险,进行保险产品方面的讲解宣传,而内地客户达成签单意向后,将安排专人陪同去往香港,再由特定合作的香港经纪公司或者保险公司负责后续的签合同等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通过内地第三方介绍客户的销售方式一直是处于灰色地带,“这个不同于此前的地下保单,一方面客户确实是在香港签订合同,另一方面其销售行为在内地和境外都有进行。”根据保监会最新发文规定,今后这类“境内介绍,境外签单,境外承保”模式将严令禁止。
以各种名义推介境外保险行为将被查处
根据规定,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或个人收受境外机构利益,在境内以产品说明会、理财高峰会、理财知识讲座等名义宣传、推介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行为,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者赴境外投保的行为,构成为促成交易而开展宣传、招徕的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各保监局应依法予以查实、取缔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