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报道称,保监会今日上午召集15家公司召开会议,下午则征求了另外15家外地寿险公司的意见。
据报道,保监会向下发两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精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产品额度计算方法、保险金额、万能险帐户管理、退保费设定等多个方面,均做出重大调整。
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的有关通知》,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范畴从产品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此前表示,“中短存续期产品顺应需求,并具有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各保险公司发展策略有所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也存在差异,个别公司面临资产负债不匹配、现金流不足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