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非第一次互联网保险整治风暴。只是,力度空前。
自2011年以来,保监会几乎每年都会发文“关照”互联网保险业务,诸如《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等。然而,互联网保险业务涉及的监管部门繁多,单靠保监会“一己之力”进行规范,效果十分有限。
为此,保监会日前联合央行、财政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中央维稳办、国家网信办等14个部门发布《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整治方案”),力求协同作战,“无死角”整治互联网保险业务。
快速“吸金”
“整治方案几乎囊括了所有监管部门,以前保监会想管却管不了的,现在其他部门可以处理,这是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又一利剑,能量巨大。”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称,多头监管必然需要多头合作,比单一部门行动更有效果。
记者注意到,这次整治工作重点在于三大层面,即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具体来看,此次整治将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等问题,并要求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实现监管套利。
近年来,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热情不断传导至互联网保险领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规模达到了2234亿元,同比增长160.1%。其中,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100家,渗透率也从2013年的1.7%上升至2015年的9.2%。不仅如此,到今年3月底,被互联网保险服务的用户已经超过3.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