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保险消费者在健康、养老等方面日益增强的保障需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推出了一款针对上述需求的综合保障计划——《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该计划由《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保险产品组成,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责任于一体,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之间的客户均可投保该计划,保障期限可至被保险人年满70或80周岁。
该保障计划在健康保障方面,专门设定“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在观察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介入性治疗、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良性脑肿瘤)之一,保险公司将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早期治疗保险金,与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方式相比,早期治疗保险金能够最大限度的缓解客户的治疗费用压力,彰显人文关怀。在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该计划涵盖的重大疾病多达39种,健康保障更加安心、更加全面。
如若被保险人一生健康,可在生存至70或80周岁满期时(投保时选择),领取满期保险金(100%的基本保险金额)用于养老补充或儿孙婚嫁、教育等。由于该计划主险为分红型保险,客户可享有在保单有效期内的长期红利收益,进而提高养老金储备水平,安享高品质养老生活。
幸福人寿,以诚信相待,以实力承载,为千千万万个家庭提供幸福一生的保障。《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充分兼顾了保险的保障与理财功能,让客户病而无忧,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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