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公司:生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60周岁之前隔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8%
60周岁之后每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8%,直至满104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身故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无息返还所缴保费;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105%所缴保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5%所缴保费。
◆提前满期保险金:
60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提前满期,给付350%基本保险金额;
◆满期保险金:
满10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给付105%所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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