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国泰富贵永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分红险
保险公司:国泰人寿
投保年龄:最低:出生满30天;最高:交费期间3年57周岁,交费期间5年55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
缴费期限:3年、5年
保障期限:终身
产品特色
1、交费时间短,利益保障期限长;
2、返还速度快,财富累积收益高;
3、身故还保费,终身领取不封顶;
4、红利年年分,累积生息月月滚;
5、一代人投保,三代共享福寿财。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以本合同(不含其他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按年交交费方式无息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或第一级残疾诊断确定日)止所应交保险费的总额(不包含特别承保所加收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龄达六十周岁(不含)前,每届满两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年龄达六十周岁(含)起,如每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生存保险金。
(三)生命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我们按诊断确定当时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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