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集保障、储蓄和投资功能于一身,分红险在近年来的保险市场上异常红火。一方面有保底的固定收益,另一方面还有红利,难怪会让许多投资者眼红。然而,分红险产品的所谓红利其实是有很多讲究的,投保人如果不先弄明白产品的特点、分红的数量多寡和时间早晚、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产品的风险,最后很可能发现买的分红险并不适合自己。
红利没有保证所谓分红保险,指保险公司承诺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部分,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一类人寿保险产品。分红险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抵御通货膨胀风险和利率风险而面世的一种新型保险产品。与传统的以固定利率为基础的保险产品相比,其主要特点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除了可享受保单所提供的固定收益外,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险所产生的盈余。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投资渠道和投资经验方面都较个人投资有一定优势。
投保人购买分红险可享受专家理财所带来的好处。但是,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一旦保险公司分红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客户就可能享受不到固定收益以外的分红收益。换句话说,分红险的"红利"是没有保证的。中国保监会今年年初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分红险产品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分红险红利的多少取决于该保险上一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
中国保监会规定,若本年度分红险有红利可供分配,则保险公司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的盈余不得低于本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需要提醒的是,这里所说的"可分配盈余"仅仅是该分红险专户所产生的盈余,而不是保险公司全部业务的经营盈余。
分红险红利分配方式包括增加保额和现金分配等。
保险公司可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所采用的红利分配方式,保户可通过保险公司定期寄送的保单报告书单来了解其分红险的红利分配状况。《办法》规定,如果采用增额方式分红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特别提示终了红利的领取条件。
此外,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应当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红利通知书应当在显著位置用比正文大一号的黑体字注明:本红利通知书仅向投保人提供,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红利通知书应使用非专业性语言说明,诸如该产品经营状况及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本年度盈余及可分配盈余、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金额、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等。如果保险公司设计的分红产品未采用固定费率,则还应说明本年度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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