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年初11家险企接近监管红线后,上半年又增至14家。在保监会刚刚公布的今年上半年行业业绩中,保险企业偿付能力依然成为关注的焦点。
规模扩大险企频频增资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上半年全国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8056.6亿元,预计利润总额489.8亿元。
在行业整体的偿付能力上,水平较去年有明显提升。不过,部分中小公司则出现了问题:一是迟迟未能盈利,部分中小保险公司没有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业务结构单一,盈利能力不强,缺乏内生资本补充来源;另一方面偿付能力充足率吃紧。从偿付能力充足率来看,处于100%-150%区间的公司数量由年初的11家上升至14家。吴定富认为,在当前流动性收紧的背景下,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中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补充压力较大,可能会出现增资困难。
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对险企的偿付能力有严格的规定。按偿付能力状况,保险公司被分为不足类公司、充足I类公司和充足II类公司三类,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低于100%、100%-150%、高于150%。理论上,公司扩张规模越大,要求企业有更多的资本准备金。
2010年,共有6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足,其中规模最大的是新华人寿。不过,这一问题已经通过股东集体增资140亿元解决,令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达到了135%。华安产险也通过发行8亿元次级债,偿付能力重新达标。
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有31家保险公司增资,总规模接近200亿元,同比增长近七成。其中,平安产险增资50亿元,人保财险发行50亿元次级债。中国人寿公告称将向旗下国寿财险增资40亿元;太平洋财险增资至73亿元;中国财产再保险增资至75亿元;阳光保险集团增资20亿;生命人寿增资3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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