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保险期限不得少于5年。对于不符合《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及通知规定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在2012年前修改并重新上报保监会备案。
在一家保险公司的官网上,记者看到,一款两全分红保险介绍上明确说明,“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记者通过业内人士了解到,3年之内返还生存金的保险产品在各家保险公司都有销售。
记者了解到,市场需要催生了“返还生存金快”的保险大量出现,主要为了迎合消费者。如果购买了保险能够马上或者在一年就可以领生存金的话,消费者就会觉得保险非常实在,就会慢慢信赖保险。“消费者看到保险的好处之后,保险业务员就可以想办法使自己的客户继续加保,可以增加保险的业绩。”业内人士表示。
保险公司的利润与投保人的利益也是挂钩的,因为分红险按照规定是要将保险公司利润的70%分给保险收益人。保险公司利润低,就意味保险公司的分红率低。对消费者而言还不止这些,快速返还意味着客户能够快速拿回自己的本钱,迎合了投资者希望快速见到收益的心理。不过,这类产品很难抵御通胀,抵御通胀要靠保险产品的分红和长期投资才能实现。快速返还生存金,短期内可以使得保险公司的业绩非常好看,但是快速返还生存金的做法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因为保险公司是通过保费的融资方式,然后进行再投资获取收益。如果返还生存金过快的话,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的投资资金没有返还慢的时候多,这样就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收益。
保险公司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对保险也不能只看短期收益,更应该看长期的收益。保险的本质还是保障,而不是单纯的投资,保险应该回归到保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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