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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排名 险企排名进入“质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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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2011年上半年寿险业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数据的通报》,就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区、各人身险公司的保费数据进行比较和排名。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2011年上半年寿险业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数据的通报》,就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区、各人身险公司的保费数据进行比较和排名,这是首次由监管层向业外公开通报有关保险行业发展质量的具体数据。

  所谓标准保费,简单地说就是将不同产品销售的保单的保费收入进行折中后形成的保费,标准保费可以反映出产品的内含价值。规模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保费收入总量。显然,从这两个数据可以看出行业发展是否健康,内含价值是否提升,保险机构是否有盲目追求规模的倾向等。保监会发布这组数据的目的表述得非常明白,即“请各保监局、各人身险公司认真分析、对比相关数据,客观评估本地区、本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质量提高的趋势是否匹配,结构调整是否取得明显成效,以更好地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

  根据《通报》数据,上半年寿险行业标准保费同比增长5.96%,规模保费同比增长10.90%。寿险公司中,标准保费增速超过100%的有8家,其中,中邮人寿的标准保费同比增幅高达665.45%,是增幅最大的一家,此外7家分别为生命人寿、中美联泰、正德人寿、百年人寿、瑞泰人寿、新光海航和天安人寿。另外,包括金盛人寿和昆仑健康在内的8家寿险公司规模保费增幅超过100%,同比增长最快的依然是中邮人寿,增幅达到641.49%。其中,金盛人寿和昆仑健康的标准保费增速远低于其规模保费增速。

  在公布的46家中资寿险公司中,15家公司标准保费出现负增长,其中,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都同比降低的公司有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中意人寿中英人寿、华泰人寿、英大泰和人寿、海康人寿和中德安联9家公司。太平人寿标准保费同比降低22.40%,中意人寿规模保费同比降低39.29%,两家公司的负增长最为严重。作为行业龙头的中国人寿保费增幅较小,标准保费同比增长2.02%,规模保费同比增长3.84%,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另外,就各地保费统计数据来看,上半年西藏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增幅均居于全国首位,达133.97%和368.63%,北京和辽宁两地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均出现负增长,此外,河北、山西、江西、甘肃、四川、吉林、重庆、青岛8地标准保费均出现同比下降。辽宁省标准保费同比下降14.52%,规模保费同比下降11.99%,居于负增长首位。

  从此次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寿险公司保费增幅总体出现下滑,业务规模增速放缓。然而,增速下降未必全是负面效应。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务结构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从财险看,过于依赖车险业务;从寿险看,产品结构上缺乏真正具有保障功能的寿险产品;销售渠道上过分倚重银保渠道,盲目追求保费规模的扩张;对保险业务的内含价值以及质量提升重视不够。

  为此,监管层为调整行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比如去年11月出台的银保新政对保险业的结构调整就有很大影响。

  去年11月8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今年3月,保监会与银监会又联合制定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对银保业务进行限制和规范。自此,大量以银保为主导销售渠道的寿险公司受到冲击,保费规模出现负增长。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情况下,不能再依靠传统的银保合作模式来扩大保费规模了,而要发展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并通过增加内含价值高的期缴保单,提升银保合作的质量。

  另外,由于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简称《新会计准则》),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业务的保费统计口径均发生了变化。其中,寿险中的万能险和投资连接险由于保障较低,很大一部分保费收入不再被计入公司的总保费收入中。显然,《新会计准则》在计算保费收入时摒弃了风险较大、侧重于获得投资收益而非保障作用的险种。而我国目前的寿险产品中,保险主要是作为理财产品出现,真正保障类的保险产品数量并不是很多。因此统计口径改变后,不少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计算受到影响。

  银保新政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加速暴露了我国保险行业存在的弊病。此次保监会公布的行业数据相信能够给各家保险公司和各地保监局一个清晰的行业比照,从而督促保险机构进一步转变结构,最终实现行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成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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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模保费是以保险公司不分产品种类的所有保险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的保费总量,即投保人所交的实际保费金额,不分保险产品以及保单的种类。

  标准保费则是用规模保费乘以一个折标系数,折标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交费年限低则折标系数低,交费年限高则折标系数高,交费年限到了一定程度就没影响了。

  标准保费的提出,是因为各种保险产品产生的保险合同内含价值有所不同。如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含价值就要高于一份银行分红险,因为银行分红保险产品要返还客户本金,还要分红利,在同等的销售金额情况下,分红保险的保单内含价值就远远比不上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为了平衡这种关系,就产生了标准保费。因此,标准保费就是将不同产品销售的保单的保费收入进行折中之后形成的保费,在标准保费下,所有的产品基本上具有一致的内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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