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
其实各种分红形式对客户来说是大同小异,拿个不很恰当的比喻:采取朝三暮四还是采取朝四暮三,实质上客户得到的最终利益还是要来看该公司的实力,盈利水平等,所以不必拘泥是什么形式的分红。
增额分红:就是把每一年度分得的现金红利根据客户当时的年龄以趸交的纯保费购买保额以增加保障。约定领取时间长,收益会比较高。
不同在于一个是自己受益,一个是留给受益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不同并不在于此。以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增额分红)来举例说,这是一款终身分红型重疾提前给付险。如果某人购买后身患重疾,获得的理赔就是:基本保额+增额+终了红利。那么这个增额部分仍然是本人享受了。
真正的与现在现金分红的区别:现金分红支配灵活。(但很多客户并没有支取现金分红,而是留在账户当存银行了,最后才取出,因为这部分现金不会太多);而保额分红在于支配不够灵活,最终收益值高(几十年后或者高得多)。
英式分红(保额分红)
英式分红增额红利法是以增加保单现有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保单持有人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期满或退保时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红利。增额红利由定期增额红利、特殊增额红利和末期红利三部分组成。定期增额红利每年采用单利法、复利法或双利率法将红利以一定的比例增加保险金额;特殊增额红利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动时将红利一次性地增加保险金额;末期红利一般为已分配红利或总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保单期间内产生的盈余递延至保单期末进行分配,减少了保单期间内红利来源的不确定性,使每年的红利水平趋于平稳。
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的平稳,并以末期红利进行最终调节。由于没有现金红利流出以及对红利分配的递延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同时不存在红利现金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这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提升了保单持有人的红利收入。但是在增额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保单的保险余额,并且只有在保单期满或终止时才能获得红利收入,保单持有人选择红利的灵活性较低,丧失了对红利的支配权。此外在增额红利分配政策下,红利分配基本上由寿险公司决定,很难向投保人解释现行分配政策的合理性以及对保单持有人利益产生的影响,尤其在寿险公司利用末期红利对红利进行平滑后,缺乏基本的透明度。增额红利法是英国寿险公司采用的一种红利分配方法,这种分配方法必须在保险市场比较成熟的环境下运行。
美式分红(现金分红)
美式分红即现金红利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寿险公司首先根据当年度的业务盈余,决定当年度的可分配盈余,各保单之间按它们对总盈余的贡献大小决定保单红利。保单之间的红利分配随产品、投保年龄、性别和保单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反映了保单持有人对分红账户的贡献比率。一般情况下,寿险公司不会把分红账户每年产生的盈余全部作为可分配盈余,而是会根据经营状况,在保证未来红利基本平稳的条件下进行分配。未被分配的盈余留存公司,用以平滑未来红利、支付末期红利或作为股东的权益。现金红利法下盈余分配的贡献原则体现了红利分配在不同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公平性原则。
在现金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可以选择将红利累计生息、现金支取、抵扣保费等方法支配现金红利,对保单持有人来说,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满足了对红利的多种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在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支出的同时减少了负债,减轻了寿险公司偿付压力。但是,现金红利法这种分配政策较为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红利率来吸引保单持有人,这部分资产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寿险公司可投资资产减少。此外每年支付的红利会对寿险公司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压力,为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寿险公司会相应降低投资于长期资产的比例,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投资收益,保单持有人最终获得的红利也较低。现金红利法是北美地区寿险公司通常采用的一种红利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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