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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详细条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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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计划由《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约”)和《幸福附加聚福宝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约”)构成。客户在投保附约时必须同时投保主约,投保一份主约最多可以同时投保12份附约……

  本计划由《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约”)和《幸福附加聚福宝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约”)构成。客户在投保附约时必须同时投保主约,投保一份主约最多可以同时投保12份附约。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身故保险金

  2.水陆公共交通及自驾私家车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3.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5.重大疾病保险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年龄:

  主约: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

  附约:出生满30天—60周岁(含)

  2.缴费期间:3年、5年

  3.保险期间:10年

  4.缴费说明:主约每份1000元,最低投保份数为1份;附约每份10元

  搭配比例:每1份主约最多可以搭配12份附约

  投保案例

  30周岁女性,投保“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万元,5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10900元,保险期间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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