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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康两全保险看如何规避保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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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位取名为“疯狂赛车”的网友在一家网站上发表了一篇投诉,以“半个月亏70%”为题直指某保险公司“骗钱”。
 
  混淆产品介绍误导消费者
 
  从网友的表述及提供的产品截图可以发现,这家保险公司在产品营销上的确有不妥之处。
 
  实际上,这是一款“两全保险(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组合。根据2009年保监会出台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对一年期以上的产品进行回访,且在犹豫期内完成。而在网友的介绍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电话回访的相关内容。可见,该保险公司在这些方面都没有到位。
 
  “上当”后如何降低损失
 
  不过,在我们为这位网友鸣不平的同时,有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思考,那就是当这样的遭遇发生在我们身上后,应该如何妥善处理,让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然是可行的。受骗的投保人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消费者协会、保监会有关部门,争取全额退还保费,只不过这样做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
 
  更多的投保人可能会选择直接退保。
 
  就如这位气愤的网友一样,发现实际产品与当初设想的有巨大出入时,二话不说直接退保。不过,考虑到退保有损失,特别是在投保初期阶段(过了犹豫期后)损失较大,我们建议投保人三思而后行。虽然保险公司利用话术误导了消费者,但产品本身是否值得购买,究竟有怎样的功能还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的。就当是认识一个新产品,看看自己能否接受,或许不失为一种理性的思考。
 
  以上述产品为例,虽然与银行存款有明显差异,但其疾病保障功能、保费返还功能,及意外身故功能并没有造假。投保人如果觉得这些保障功能是需要的,且保费尚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那么完全可以接受它。而如果投保人需要的是零存整取的功能,那么再选择退保也不迟。
 
  关键还在于,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再由此对产品作出客观的评价,不要因为一时的气愤白白损失了保费,同时失去一份保障的机会。
 
  其实在这个案例中,这位网友也存在粗心的地方,比如从截图中我们看到,在保险公司宣传资料中写有明确的产品名称。
 
  假如这位网友在拿到保单后第一时间了解了产品的本质,那么即便不满意,也可以在犹豫期(一般10天)内退保,不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可以说,保险法对犹豫期的规定正是给了消费者一个二次选择的机会,可以冷静思考一段时间,而过了犹豫期,退保成本就很难避免了。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拿到保险合同后,要及时、仔细地阅读条款,若发现有不妥之处,或是并不符合自己的需求,就要及时提出质疑或申请犹豫期内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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