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保险市场上分红险可谓是独领风骚。根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统计数据,上半年上海寿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270.39亿元,同比增加3.06亿元,增幅仅为1.15%;普通寿险同比下降16.04%;投资型寿险产品的比例大幅下降,投连险,万能险分别同比下降59.54%,26.49%;唯有分红险"一枝独秀",保费收入162.66亿元,同比增长高达98.56%,在寿险业务中占比66%,成为寿险市场的亮点。
同时,几大保险公司陆续公布的分红险2008年收益均维持在3.5%~5%,大大超出了市场之前的悲观预期,个别公司分红水平基本与2007年持平,分红险牛市熊市双丰收的优势凸显。
与传统保障型险种及投资型险种相比,分红险最显著的特点是,可以使投保人在获得保障的同时保证本金的安全,并享受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收益。由于分红险资金投资较为稳健,仅有少量资金投入资本市场,因此,其收益较为稳定平滑。
分红险收益一般体现为两部分:一是保证收益,保险公司会给客户承诺一个最低的收益率;二是浮动收益,即红利。CBN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以太平人寿为代表的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此前比较少见的增额分红产品。若采取增额分红方式,其基本保险金额按照年度分红以复利的形式进行累加,投保人在保障期内无需核保,申请增加保额,其保障水平会随着市场不断提高,自动提高其风险防御能力,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简单来说,就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可作为下年分红的基础再度分红,且不需核保。在合同终止时还将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2009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拓展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扩大有价证券范围,允许投资不动产。新增投资渠道的收益有望高于分红型保险资金之前大比例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收益。而作为分红型保险红利最主要来源的利差益就和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直接相关,因此分红险收益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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