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听感觉有些夸张,仔细想想也是,每年“3·15”,保险公司都如临大敌:不仅要策划摆摊咨询等传统项目,还要制定所谓的“应急预案”,强化员工规范服务。通常进入3月,保险公司便开始忙碌,也开始了被投诉、被曝光的担忧。3月15日过后,从上到下都长舒一口气,放下悬着的心,该干啥就干啥。难怪有人戏称“3·15”是商家的难关。
也真难为保险公司了。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客户服务却跟不上,结果是保险消费投诉也随之增长。在强大的公共舆论力量面前,尤其是网络成为人人皆可触及的发布平台,原本个体的行为,经过媒体便成为公众皆知的行为,甚至被视为公司和行业的危机。平安保险的投连险退保风波、友邦保险的重疾险诉讼所引发的危机都是“殷鉴不远”。
其实所有保险公司清楚,临时抱佛脚的“3·15”服务对于提高服务水平、改善与消费者的关系连治标都算不上,更不用说治本了。可每年却还要硬着头皮上,捱过一时算一时。
保险产品具有无形性的特点,能让客户感觉其存在的,是保险公司的各种服务。分析保险监管机构、媒体公布的一些投诉就会发现,很多保险纠纷源于服务不够透明:销售过程不透明,理赔过程也不透明。为了能够将保险卖出去,保险销售人员刻意隐瞒除外责任,有意回避收益、收费等关键问题。而理赔过程中,理赔依据不清晰,消费者搞不清楚哪些是依据合同该赔的,哪些是不该赔的。例如同一辆车,不同保险公司,甚至同一保险公司不同理赔员,给出的定损价格都不相同。尽管投保时订立了基于双方理解和共同认知的保险合同,但一旦有问题发生,消费者就感觉被打了“闷包”,原本能够讲清楚的问题变成了纠纷。实际上,保险投诉中,有一部分是因为消费者的误解所产生的。
因此,服务透明化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一环,只有当消费者清楚地知道可以享受什么服务、怎样得到服务以及服务的过程后,才会真正理解保险,与保险公司站在一个话语沟通平台上。如此,消费者便不会觉得保险很神秘,拒而远之。透明说到底就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保险服务置于阳光之下。
保险服务透明化应该是服务内容和流程的透明化。保险监管部门已在探索推进这些工作,比如规定万能险、投连险和分红险的信息披露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在网站查询理赔进程等。
不过,仅仅是内容和流程的规定还不够,保险服务透明化最重要的就是保险公司的认同。古代君王崇尚的的驭民之术是“民可由使之,不可使知之”。保险公司也有此类思想作祟,动辄就会拿出保险“很专业,难以解释”的托词作为挡箭牌,不愿意让客户了解其所应享受的服务。这原本就是拒客户于千里之外的想法,在这样的思路下,即便有再好的内容和流程设计,服务不会透明,保险纠纷便一直会存在,甚至增多或激化。
综上所述,一言以蔽之,保险服务透明,不仅要有合理的流程与制度,更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意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