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王女士(化名)是我市一位私营企业主,其业务遍布全国,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女企业家。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6月8日,王女士感到身体不适入院检查,诊断为恶性肿瘤,虽经全国各方专家会诊,但病情终未见好转,于10月15日上午不治身故。
原来,在创业之前,王女士有着非常稳定的“铁饭碗”,辞去工作创业成功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中国人寿的
保险营销员小张。小张专业的保险知识和合理的理财计划打动了她,王女士便开始给自己购买商业保险。最初,小张觉得王女士不适合购买
分红险,因为在创业初期,资金她实力不够,分红险需要的资金额度较大,可能影响生意资金链,所以就给他推荐保障型险种。王女士非常感动,签下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份保单。后来,随着生意的扩大,有了闲置资金,王女士就逐渐给自己增加了保障投入,在2008年前,她在中国人寿先后购买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鸿寿养老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等多款保险产品。
天有不测风云,正值人生巅峰时期的王女士竟然不幸患上了癌症。
王女士身故后,其家人向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提出了保险索赔。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接案后,即根据查勘情况确认此案属保险责任范围,并派员协同王女士的家人一起备好理赔单据,在第一时间中国人寿就按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490余万元;当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领导亲自把巨额赔款送到王女士保单指定的受益人手上时,他们深深感受到了王女士对家人
爱的延续。
此笔赔款是2011年度重庆保险业最大的
人身保险赔款。
案例启示
保险意识强王女士虽然走了但没有遗憾
从本案可以看出,王女士作为被保险人投保的险种有重大疾病终身保险、鸿寿养老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等。
从她购买保险的险种组合来看,作为私营企业家,王女士对自己的资产配置格外关注,她所购买的险种在保本、保底、保增值和保障四个方面进行了无缝组合,使她在整个保险期间不仅可以享受中国人寿的投资经营成果,同时在整个保险期间她的生命价值保障也有很好的兼顾。
本案再次说明,每个人都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心中要有保险意识。尽管王女士不幸因病走了,但她的保险意识,她给自己安排的保险险种组合,以及她给亲人的爱心,都说明她没有遗憾,因为王女士的保险安排为她的家庭理财规划和企业资产保全都带来了极大的帮助。
本案堪称保险险种组合的典范,值得学习和借鉴。
专家支招
本案有的险种属于医疗保险的范畴。那么,医疗保险理赔是否很困难呢?对此,保险专家称,只要投保人把握好以下4点,医疗保险的理赔就一点也不难。
1.认真阅读保险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
2.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很多的理赔纠纷就是因为投保人刻意隐瞒既往病史造成的。虽然逞一时聪明好像占了便宜,但发生保险事故后,经保险公司核实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按合约规定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我们呼吁广大投保人切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别拿自己的钱财开玩笑。
3.免赔条款要看清。住院
医疗险有补偿型和
津贴型两种,补偿型医疗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低于实际的花费;每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津贴型医疗险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与医疗费无关,理赔时一般不需要原始发票,且不受补偿原则限制。
4.可以求助索赔顾问。自2004年国内首家专业索赔咨询机构出现至今,全国同类机构目前已发展至百余家。专业索赔咨询机构旗下汇集了多名精通保险、法律的资深保险专家、保险索赔师,他们与保险律师合作,专门代表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同时提供各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索赔案件的专业咨询、非诉讼、诉讼或仲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