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个案
新买的二手车出险,保险公司为啥拒赔?
市民胡先生去年临近国庆节的时候买了一辆二手车,在车管所办完车辆过户手续后未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随后在10月2日,胡先生开着新买的二手车出外游玩时,发生刮擦事故,遂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却表示胡先生车辆的保险并未办理变更过户,无法给予理赔。“原车主都买了保险了,现在车子过户给我了,保险公司当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呀!”胡先生对此非常不服气,于是投诉到了温州保监分局。
■保监部门解释
二手车过户,保险合同也要过户
温州保监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像胡先生这样的个案非常具有代表性。很多人在买卖二手车时,以为只要在车管所办理车籍过户即可,却忘记了同时要通知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保险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转让保险标的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保险合同。同时,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予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以胡先生为例,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尚未变更,胡先生并非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尚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据悉,目前常见的车辆保险过户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申请退保,即把原来的车辆保险退掉,然后再办理一份新的车辆保险。第二种方式是对原有保单要素做一些批改,关键是批改被保险人与车主。这就要求在车辆买卖合同中注明由原车主带上保单和车辆过户证明,到原保险公司营销网点办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原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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