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30日—60岁
交费方式:趸交、期交
保险年限:6年、9年
保险保障:
疾病身故保障: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障: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满期给付: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投保示例:
钱先生,30岁,为自己投资国寿鸿富两全保险,选择6年保险期间,3年缴费,每年缴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590元。他的利益如下:
高额保障
一年后因病身故,身故保险金=10590×一交费=已缴费年岁
一年后因病身故,身故保险金=10000元
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31770×已缴费年岁
鸿富收益
生存至36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31770元
红利分配以年复利方式累计。(来源:富滇银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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