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张先生,30岁,公务员,月均收入5000元,年缴保费:5570元
30岁家庭支柱保障计划
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金,20年后张先生可领取(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5+终了红利。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5040元×1.1,即5544元。
2.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
(作者:董旭艳烟台新华人寿)
案例参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