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刘女士,30岁,私营业主,月均收入50000元
年缴保费:49300元
客户需求:刘女士,30周岁,是一家私营业主,考虑到有效规划财务、保证未来生活品质及养老积累资本等多方需求,她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保险),年缴保险费49300元,5年缴,保险期间:80周岁,而后又追加了10万元保额的可选责任。
刘女士可以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
关爱有加:保单生效后的第11天,刘女士收到第一笔关爱年金4930元(首期保险费的10%),她用这笔钱去海岛度假放松了一周。此后,60周岁前,每年她都会收到关爱年金493元(首期保险费的1%),她把这笔钱专门作为结婚纪念金,和先生去听音乐会,或者一家人去郊外踏青。
持家有方:60周岁前,每满2年,刘女士可以领取生活品质金9000元+分红,既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她把这笔钱作为一家人外出度假的旅游资金,一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妙风光。
生财有道:60周岁时,刘女士可以领取祝寿金10万元+分红。她想用这笔钱买一架钢琴,有时间学一学,圆自己多年的音乐梦想。
老有所养:从60周岁开始,刘女士每年都可以领取生活品质金9000元+分红,既基本保险金额的9%,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长寿安康:80周岁满期时,刘女士可以一次性领取终了红利,让晚年生活更有尊严。
以上这笔钱如果不领取,还可以以日计息、月复利的形式进入累积生息账户。
身价保障: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的105%+累积生息账户+基本责任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以后的续期保险费就不用交了,但所有保险利益不受任何继续有效。(作者:舒琼随州 新华人寿 )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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