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分红险投保人而言,及时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分红情况是一项基本诉求。但这项本是天经地义的要求,却经常变成一件颇伤脑筋的事情。
“为什么不能保证客户收到分红单?这是客户的基本知情权!”通过梳理本报3·15金融消费维权热线开通后的多条读者来电,记者发现,有关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等多种分红险种的“分红报告单投送”等售后服务,成为诸多投保人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
家住西安西影路的市民刘女士,于2009年3月购买了一份新华人寿红双喜新C款两全分红险。签订保险合同时,业务员“一定会及时让您了解收益情况”的承诺,让刘女士颇感安心,没想到“安心”很快就变成了“闹心”——本来应该年年到来的分红报告单,却连续3年杳然无踪。即使刘女士多次致电追问,但保险公司方面先是说“公司正在进行财务核算”,后来又坚称“函件已发出”,但刘女士却始终没能拿到这份“神秘的报告单”。
市民林先生也为此恼火不已,“我在2009年2月底买入了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险,几年间我反复联络业务员索取分红报告单都没结果,还是近期多次投诉之后,才有人送来了单子。”此外,在汉中市南郑县购买合众至尊长红两全险的代女士也从未见过分红报告的面。
“我多次打电话给客服热线和我的代理人,要求邮寄分红报告,都没结果,我从未收到分红报告。”刘女士无奈说道,“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能统一用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客户?或专门发一本类似银行存折的‘分红折’,每到分红时间客户可自行到柜台打印。”
“在分红报告单的递送问题上,各家公司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售后力量强一些的就会派出专员送达,人手少的就会通过平信或其他方式投送。”泰康人寿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一位业务员受访时如是表示。她同时还强调了不同“购买渠道”对报告送达的影响,“投送报告工作量很大,公司不可能投入太大的人力财力去处理。如果是通过我们公司业务员直接办理,那么一般都会及时送达分红报告书,但如果是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被游说购买的,那就不好说了。”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对分红保险作出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但对派发形式并无明确规定。记者采访了多位保险业内人士后获悉,分红报告单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凭证,最可靠的做法是安排在职代理人亲自给客户送,并且还附有客户签名的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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