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我家住在巴南区,2011年我母亲在医院做鼻窦炎手术的时候突然去世了。我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意外发现母亲2008年在解放碑的一家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当时本金交了17000多元。保险公司却告诉我母亲的死亡不属于意外死亡,属于正常的疾病死亡,只赔付了我19000多元(包含本金)。
王先生说,2011年3月5日,他母亲刘文珍在巴南区一家医院做了一次普通的“鼻窦炎”手术,手术顺利。在术后第二天,刘文珍在上完厕所回病房的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王先生一家人拒绝尸检,所以在与院方达成协议后,刘文珍的死亡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无意中发现母亲生前买的一份保险
在送走母亲后的当天晚上,王先生开始整理母亲的遗物,无意中发现母亲在2008年购买了一份分红型的保险。王先生找到这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最多只能索赔19000多元(包含本金)。王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保险买了这么多年,就算把这17000元存银行,利息也不止这点啊。”
今年7月,王先生再次来到这家保险公司索赔,工作人员向他索要医院与王先生达成的协议书。王先生怕工作人员擅自篡改死因,不愿交出协议书,之后对方就没有再和王先生联系过了。王先生又一次主动登门,可对方一致认为王先生母亲的死是属于疾病身亡,不属于意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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