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民朱女士反映,其2010年11月份去厦门邮政储蓄银行湖里区支行存钱时,却被销售人员误导购买了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
存心误导:客户存款变保险
2010年11月份,朱女士去邮储银行厦门湖里区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当时邮储银行柜台人员为其给安排一位穿同样制服工作人员(后来朱女士得知这位工作人员是保险公司银保销售人员)。朱女士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声称有一款五年期理财产品,每年存一万连存五年,收益均按照五万元利息结算,产品还有分红并送一份保障,五年后到期就能全部取出,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我才买这份理财产品。”
据悉,朱女士直到第二年收到保险公司的交款通知时,方知购买的“理财产品”是保险;且仅有一张银行给的保险单,投保书保险合同条款等都没有见到,也都没有收到保险公司任何回访电话;再加上收益低微,朱女士决定退保。
无视监管:邮储银行允许保险人员驻点
记者调查发现,朱女士保单生效日为2010年11月11日,而当年11月1日银监会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中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提出多项规范性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然而,当时为朱女士办理“存款业务”的人员在邮储银行厦门湖里区支行驻点销售,显然厦门邮储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并没有遵守银监会的规定。
消极对待:邮储银行久拖延不回复
8月9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邮储厦门湖里区支行相关工作人员,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对此问题进行核实。8月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邮储银行厦门湖里区支行时,该行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把问题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当记者表示受害人朱女士并没有接到邮储银行任何反馈时,该工作人员辩称因为涉及多部门,需要内部进一步核实,但没用给出明确回复时间,8月20日,记者仍未接到邮储银行任何反馈。
积极处理:保险公司承认销售有瑕疵
新华保险厦门分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保险行业人员流动性大,销售过程中或多或少有瑕疵,他们一定会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此事。并于8月10日登门拜访朱女士,了解其反馈问题。8月14日记者得到朱女士反馈:“保险公司已经把我反馈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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