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年龄,按约定领取比例领取生存金。生存金可一次领取也可分期领取。
领取年龄可选择——50、55、60或65周岁
领取比例可选择——保险金额的70%、80%或90%
身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保险金从下列三项中就高给付:
1.保险金额
2.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保险费
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保险金从下列三项中就高给付:
1.保险金额-已领取生存保险金
2.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保险费-已领取生存保险金
保单红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红利金额由公司决定。
产品特色
1.保障全面,老有所依
本险种保障充足,投保即具有高额的身故保障、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及每年的红利,甚至还考虑到被保险人身后的费用,不用子女操心,真正做到“老有所依”。
2.就高给付,稳健收益
就高给付的办法,解除了年龄偏大的人群在投保时“担心赔钱”的心理障碍;在不考虑分派红利的前提下,投保时即可确定最低的回报,确保收益率的稳定。
3.自定比例,量体裁衣
设定了70%、80%、90%三档养老金领取比例,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保,充分考虑到保障因人而异的特点,可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需求。
4.专家理财,增加获利
储备养老金的同时,还可分享专家理财优势,增加获利机会;资金运用安全可靠。
5超值服务,周到仔细
提供减额缴清、保险合同贷款、保费自动垫缴等超值服务,可帮助客户渡过资金一时周转不灵的窘境,客户利益得到保障。
保险案例
王先生,30岁,购买《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10万元,约定领取年龄为60周岁,约定领取比例为90%,缴费期20年,每年缴费4500元。
王先生所拥有的利益及保障
生存保险金:
在王先生60周岁时,可按保险金额的90%领取生存保险金9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后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万元,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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