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创新组合分红产品与万能产品,集满期返还保费、红利分配权、生存金万能账户投资能力于一身,让您的财富步步升级。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张先生30岁,为本人投保了“国寿福禄双喜至尊版”组合计划,其中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交,年交10000元保费,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一次性交付保险费50元,并与本公司约定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生的每笔生存保险金作为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保险费自动转入个人帐户。可获得收益,如以下表格所示。
说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生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累积生存给付是生存给付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2.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帐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利益演示水平。
3.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保险期满利益示意
张先生在30岁时投保了国寿福禄双喜至尊版组合计划,生存至75周岁保险期满,利益示意如下:
保费总计=10000元/年x10年+50元=100050元
一份投入两个帐户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万能帐户,就可以享受福禄双喜红利累积生息帐户和生存金万能帐户。
双重保障三次增值
客户同时投保福禄双喜和瑞盈万能,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万能帐户,将拥有福禄双喜产品的保障以及万能产品保障双重保障;生存金、生存金万能运作以及红利累积生息,三次增值实现财务快速积累。
多样选择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帐户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满期返还畅享至尊
保险合同期满,公司除了将福禄双喜所交保费返还客户外,还将瑞盈万能帐户余额给付客户,开启财富之门,畅享至尊人生。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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