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去存钱却买成保险,此现象屡屡上演,业内人士提醒——
本来是去存款,却在工作人员的“循循善诱”下买成了保险。日前,我市某县的申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存款变保险的遭遇。
据申先生回忆,2010年1月5日,他前往县城一家银行存款。当工作人员得知自己想将一万元现金存成三年定期时,就开始介绍另一种存款方式,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存款方式有四大好处:一是三年的分红利息达970元,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二是额外赠送一份三年的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若有急事,可以随时取出几千元,只要一个月内还上,丝毫不会影响到利息;四是只要立即办理此业务,即可赠送一壶油。听到如此多的优惠条件,申先生动心了。随后,没再细问的申先生提着一壶油、拿着一份保险单离开了这家银行。三年期满,2013年1月11日,申先生去银行取钱。可取出的金额让申先生匪夷所思,除一万元本金外,他只得到了35.6元的利息。这是怎么回事?焦急的申先生向工作人员提出质疑。“这是保险公司定的,我们也不太清楚。”工作人员的回答让申先生非常气愤。后来,保险公司打电话告诉申先生,他当时买的是一份6年期的保险单,保单未到期取款肯定没有太多的利息分红。
根据申先生的反映,记者联系到这家银行,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给出以下解释,申先生购买的是一份6年期的保险,因为才满3年属于提前支取,利息肯定没多少。由于是3年前的事情,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但申先生在保险合同上签了字,就视同已经确认合同上的条款。目前银行正在商议此事,尝试着给申先生一个满意的答案。1月16日,申先生告诉记者,银行目前已答应,三年定期利息还差多少,银行将会补齐差价。
银行给了申先生满意的结果,但还有很多储户遭遇类似问题,根本得不到任何回应。经常有市民拿着保单来本报反映此类问题,“存款变保险”的戏码始终高温不退。此前,保监会网站专门公布了《关于在银邮代理机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银行、邮政网点购买人身保险时,应核实产品内容,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并充分了解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
为避免错误地将保险产品当作银行储蓄、理财产品,业内人士建议,在购买之前要核实销售人员所推荐的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尤其要注意部分销售人员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问题。
最后,储户要注意银行利率的调整和规定是全国统一制定的,一般办理存款业务,各个银行的利率是相同的,不要存在贪便宜心理。其次,储户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签订的到底是哪种合同,存款办理的是存款单,保险签订的则是一份保险合同,两者的内容和办理的业务都不同。此外当不明身份的工作人员介绍业务时,一定要确认其身份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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