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志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至此为满足保险客户在健康、养老等方面需求增强的保障需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在2010年07月07日隆重推出《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保险产品,具有保险费低、交费方式灵活、保障全面兼具分红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及保障需要的各类客户投保。
“幸福人生计划”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责任于一体,被保险人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之间的客户均可投保该保险计划,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70或80周岁。该计划主险为分红型保险,客户可享有在保单有效期内的长期投资红利收益,从而提高养老金储备,一生安享高品质养老生活。
健康保障方面,设定了“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观察期180天后,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患合同约定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介入性治疗、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良性脑肿瘤)之一,公司将支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作为早期治疗保险金,与同业寿险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一次性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方式相比,早期治疗保险金能够最大限度缓解客户治疗费用压力,彰显人文关怀。在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该条例涵盖的重大疾病多达39种,健康保障更加安心、更加全面。若被保险人一生健康,(投保时选择)生存至70或80周岁满期时,领取满期保险金(100%的基本保险金额)用于养老补充或子女婚嫁、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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