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回报高:增值稳健,年年享受分红
保障全:复利计息,三倍意外保障
借款灵:保单借款,方便资金周转
保期活:缴费灵活,投资期限自选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周岁,投保国寿鸿富两全保险,选择6年保险期间,3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10590元。可获得保险利益如下:
1、高额保障:一年后因病身故,身故保险金=10590×已交费年数一年内因病身故,身故保险金=10000元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31770×已交费年数。
2、鸿富收益:36周岁可获得满期金31770元,红利分配以年复利方式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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