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保险计划由《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组成,主险和附加险不可拆分销售。
2、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70周岁(含)。投保年龄0-60周岁(含),交费期满不能超过65周岁;投保年龄61周岁(含)以上,交费年期只能选择一次性交。
3、本保险计划的主险和附加险的交费期间必须保持一致,为一次性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4、本保险计划按份销售,每份500元,最低投保2份。
5、如被保险人16周岁(含)以上,本保险计划按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寿险风险保额、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如被保险人为0~15周岁(含),本保险计划不计入被保险人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但核保时也将视情况进行体检及生存调查。
6投保本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25%≤额外死亡率≤100%,不进行健康加费,额外死亡率>100%拒保。
7、本保险计划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
8、本保险计划可附加:泰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9、本保险计划暂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
10、本保险计划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个人寿险投保规则)》、《个人健康保险投保规则》、《关于调整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最高投保金额及体检规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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