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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 给您健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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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的寿命在不断延长,怎样储备养老金、怎样防范意外、大病风险发生时给家庭财务上带来的重创……除了储蓄、投资以外,重疾保险和分红保险是个不错的选择途径。本文就为大家详细分析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计划的投保规则。

  1、本保险计划由《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组成,主险和附加险不可拆分销售。

  2、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70周岁(含)。投保年龄0-60周岁(含),交费期满不能超过65周岁;投保年龄61周岁(含)以上,交费年期只能选择一次性交。

  3、本保险计划的主险和附加险的交费期间必须保持一致,为一次性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4、本保险计划按份销售,每份500元,最低投保2份。

  5、如被保险人16周岁(含)以上,本保险计划按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寿险风险保额、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如被保险人为0~15周岁(含),本保险计划不计入被保险人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但核保时也将视情况进行体检及生存调查。

  6投保本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25%≤额外死亡率≤100%,不进行健康加费,额外死亡率>100%拒保。

  7、本保险计划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

  8、本保险计划可附加:泰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9、本保险计划暂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

  10、本保险计划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个人寿险投保规则)》、《个人健康保险投保规则》、《关于调整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最高投保金额及体检规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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