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
33岁男性,投保10万元,20年交费,60岁开始领取,88岁满期,年交保费10931元,总保费:218620元。假定中等红利收益,增额交清累积保额为33426元。
则:1、60岁起年领13342.6元至87岁;88岁满期可得祝寿金133426元。总收益13342.6x28+133426=507018.8元
2、若被保险人于79岁保单年度身故,则收益情况为:年金领取13342.6x28年=373593元,身故金133426元。总收益仍为507018.8元。
产品特色
·兼具理财与养老功能的分红保险;
·设计灵活多样,养老后顾无忧;
·资金保值增值,保险收益免税;
·红利增额交清,凸显理财功能。
保险利益
年金
被保险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领取年金:
1、按年领取:自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后的每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满期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
2、按月领取:自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后的每一个保险单周月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0.9%给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复利累积额(累积利率是2.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与剩余保险期间内未领取的年金总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红利
本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为购买增额交清保险,即依据被保险人当时年龄,以当年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期间为本合同当时剩余期间,按与本合同相同的保险责任增加保险金额。(增额交清部分不参与分红)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60天至64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年缴
·年金领取日: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保障期限:A计划:生效日至被保险人88周岁保险单周年日
B计划:生效日至被保险人领取年龄加上二十后的年龄对应的保险单周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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