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信息不够透明的市场上,一些保险公司为了不道德利润,却大力推广保障程度极低的分红保险,尤其是两全分红险。导致消费者本不宽裕的可支配资金,被低效率的配置到高昂的保障成本上。
根据公开数据2011年,我国寿险业规模保费总收入为11039亿元,如果分红险保费规模占比,按照2011上半年的91.6%测算,则该年分红险保费规模为10111亿元。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指出,分红险的保障成本,比传统保障保险价格高出100倍以上。如果简单测算,分红险套取居民可以用作其它消费的资金,至少达到10000亿元。这1万亿如果用来购买保障型保险,至少可以将保障程度提高10倍;如果用来扩大内需,也足以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知名保险专业律师张宏雷:“保险公司(借分红险名义)想挂羊头卖狗肉,结果羊肉也不是好羊肉,狗肉也不是好狗肉”。著名保险法专家陈欣认为,国内的分红险,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卖的定期存款,而且保本不保息,“没觉得有正面作用”。
分红险忧思:如何实现科学发展
保险公司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分红险?“不就是为了保险公司股东的特别分红?!不就是为了增加保费规模?不就是为了便于业务员好忽悠?!”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
保险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本质特征在于保障功能,这是保险产生和发展之本,投资功能说到底只是保证保障功能后衍生出来的。保障是皮,投资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保障是本,投资是末,本末岂能倒置?
力推分红险的保险公司,往往以分红险在境外大行其道为依据。但必须指出的是,境外投资型产品的大发展是在保障型产品基本饱和之后才出现的。如台湾传统产品的覆盖率是137%,香港是69%(不包括1/3的外籍居民),而内地90%的家庭以上的家庭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可见,保障才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所真正需要的。
经过“投连险风波”再到“分红险危机”,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寿险产品的发展思路。分红险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误导和偏差,使得其投资功能被片面放大,而保障功能被忽略。寿险产品必须由过于强调投资功能向保障功能的理性回归。
“保险业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找准定位,更好地发挥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时,如此说道。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