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演示:
30岁王先生为自己购买10万元保额的吉祥如意A款,附加08定期重疾。
生命保障:
1,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所交保费的11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即4810元×110%=5291元;
2、若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主险、附加险合同终止。)
重疾呵护
1、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疾之一,按附加险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10%+530元=10530元;
2、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附加险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续期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有相应保障
吉祥如意两全保险
一、产品特色:
1、吉祥一喜:保得高
市场同类产品大都是按照基本保额提供身价保障,而“吉祥如意”是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两倍提供保障,保障程度更高。同时,“吉祥如意”沿用了新华保险保额分红优势,所缴保费不变,保额却能随分红不断提高,保值增值,有效缓解通货膨胀压力。
2、吉祥二喜:管得广
如果父母(之一)给孩子投保“吉祥如意”的话,孩子将可以在获得保险利益的同时得到大病保障、身价保障以及满期领取的呵护。投保人若在一定年龄范围内因意外身故或全残,则豁免续期保险费,孩子仍可继续享受相关利益。如果是给自己的爱人投保“吉祥如意”,若投保人发生上述不幸,同样可以豁免续期保险费。可谓是一张保单保两人,保费豁免体现人性关爱。
3、吉祥三喜:分得多
“吉祥如意”采用保额分红方式,以保额为基数,而不是以保费或现金价值为基数,且保额还都按复利增值。其通过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的双重积累,客户可以安全分享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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