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是爱与责任的传承,近年来,中国人寿积极践行服务承诺,雪中送炭温暖人心,用真诚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并树立了中国人寿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也在当地市场发展中赢得了极好的口碑。
服务上门赢客户赞誉
被保险人丁某,男,昌乐县人,2010年4月通过当地邮政网点投保中国人寿保险两份:一份年交保费20000元,保额21180元;一份年交保费16000元,保额17216元。2012年6月,丁某在单位工作过程中,由于吊车司机操作不稳,吊臂摆动幅度大,致使吊车吊钩碰到临近的高压线,造成丁某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地邮政网点在得知丁某出险后,陪同被保险人的家人到中国人寿柜面查询保单信息并报案。鉴于该单的受益人为法定,被保险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且刚刚经历丧子之痛,不便亲自到柜面办理受益人权益书的签字事宜,中国人寿立即按排柜面人员同当地邮政网点工作人员一同上门帮助办理,并在手续完备后及时将索赔资料上报上级公司,并将理赔金242268元转入受益人帐户。中国人寿员工上门真诚细致的理赔服务,让老人在遭受丧子之痛的同时得到了些许安慰。老人激动的说:“没想到才存了不到8万元,得到20多万元的赔偿金,有了这笔钱,孙子的抚养费就不愁了,中国人寿值得信任”。事后,老人的儿媳出于对中国人寿的信任,加上工伤赔付的款项,又拿出将近20万元通过当地邮政局投保了中国人寿的产品。当地邮政网点的负责任人也对中国人寿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有了中国人寿上门细致周到的理赔服务,我们以后的业务就更好做了!”
诚信理赔赢客户信赖
被保险人王某,于2010年5月5日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13000,保额:13962。
2012年9月,王某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身故。2013年1月,其女儿王某电话报案称,其母亲身故。中国人寿工作人员告知理赔手续,并通知了销售人员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尽快到公司办理理赔。三日后王某在销售人员的陪同下到中国人寿正式提出理赔申请,中国人寿经审核材料齐全后,于当天进行了立案操作,中国人寿于三日后结案,并于结案后第二天将理赔金29724元转入受益人的帐号,并电话通知了客户及时进行确认并到中国人寿领取保单分红。
几天后王某在业务员的陪同下来到中国人寿领取分红保险金,工作人员在跟客户的交谈中得知,客户刚开始投保时就对保单将信将疑,因听外面说银行存款的保单都是骗人的,一直心存疑惑,后来其母亲去世了,心想能把本金返还了就行了,要求也不高,但当得知因交通事故可以得到二倍保额的赔付,而且钱打到帐号里后,客户激动的对业务员说:“都说这种保险是骗人钱财的,实际上他们是理解有误区啊,都想着和银行比,和其他公司比,其实保险保险,有保障才是最好的,不要光想赢利,这样到头来只会是满心失望,反而把心态放平了,不用时做个存款用,等到用到时这钱不就起到作用了吗。”客户对销售人员为其推荐的保险很认可,同时对中国人寿评价也相当高,并主动为业务员做起了转介绍。销售人员说到:“我的这份保险是一举两得,客户满意了,还给我又带来了新的客户。这样的保险,只要解释的清楚明白,不坑不骗,客户还是非常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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