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永诚终身寿险(分红型)
基本属性
保险公司:合众人寿保险
保险类别:分红保险终身寿险
适用地区:全国
缴费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等10种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65
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年交保障期限:终身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保险利益
生存保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本主合同每经过三周年,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增加。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下列方法计算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第K个保单年度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8%×[(K-1)除以3取整值]】)
产品特色
两全保险,保障周全;(可以作为教育基金、养老基金、稳健储蓄、收入保障……)
交费灵活,方式多样;(可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或年交至被保险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等方式。)
三年一返,稳定收益;(每三年返还基本保额的8%。)
三年一涨,身价不贬;(每三年按基本保额的8%增长身故、全残保障。)
享受分红,惊喜回报;(每年根据公司分红账户的实际经营状况获得分红回报。)
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可选择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或交清增额的方式领取红利。)
高级属性
保险案例: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红利用来增加您保单的现金价值,该红利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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