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金岁阳光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保险类别: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发行机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不含)前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含)后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身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若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关于保险责任的说明“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月交方式下,指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12)乘以月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指按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月交保险费”指按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保单红利的确定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保单红利的领取您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保单红利派发日期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