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属性
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适用地区:全国
最低缴费金额:1500
缴费期限: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50
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缴费方式:年交
保障期限:至八十岁年生效对应日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主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加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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