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计划
基本属性
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
保险类别:分红保险
适用地区:全国
缴费期限:3、5、10、20年交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65
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保障期限:终身(附加险须与主险同时投保)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6个月~65周岁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1.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按附加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2.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终止。主险同时终止,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主险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和附加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只给付其中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主险和附加险同时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实际交纳的主险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可选责任——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的,除按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附加险终止,主险同时终止。
(注:可选责任在投保时约定,须符合投保规定,约定后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产品特色
福幸福——分期投入获取丰富保障,长期储备实现持续价值
寿长寿——保障长及一生,终身保额分红,身价不断增长
安平安——保障周全,物超所值,涵盖35种重疾,并有癌症关爱及身价保障
康健康——重疾一经确诊,立刻全额给付,人性设计专为打造健康人生
高级属性
保险案例:案例演示:王先生30岁
利益演示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附加险保费的110%,即1200元×110%=1320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因意外伤害导致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一经确诊即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在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的10%+实际交纳的主险保费,即10万元×10%+3400元=13400元;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即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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