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
保障期限:5年
发行机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趸交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1)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已交保费×105%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基本保险金额(2)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注: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以人民币50万元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和为限。(3)水陆公共交通、自驾私家车以及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自驾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注:给付此项后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此三种保险金各自合计以人民币100万元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和为限。(4)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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