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险期间:100周岁
交费频次:年交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60周岁之前身故,按全部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
2.全残保险金:每3年按基本保额的9%给付生活品质津贴,直至60周岁
3.保单分红:61周岁起,每年按基本保额的9%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100周岁(以两者较早者为准)。若领取养老年金未满20年,则将领取不足20年部分的养老年金一次性给付受益人。
投保示例
白先生,30周岁,投保《百年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0000元,交费期间10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白先生可以享有的保险权益如下:
1.生活品质津贴:
每三年领取4719元,至60周岁共领取10次,合计47190元。
如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到60周岁时可领取72636元。
2.养老年金:
61周岁开始,每年领取4719元养老年金,保证领取20年;
若20年养老年金全部领取完毕仍生存,可继续每年领取4719元养老年金,最长可领到100周岁。
3.红利收益:
可以享有参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盈利分配的权利,假设中档红利,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时可领取的累积红利达130937元,到100周岁可达246816元。
4.身故保险金:享有生命保障,尊贵身价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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