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70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保障期限:5年
发行机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趸交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趸交保险费计算。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见9.4)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每一保单年度的红利在保单周年日分配后,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若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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