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华夏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
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70周岁(含70周岁)保障期限:5年
发行机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是否是投连险
缴费期限趸交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一、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二、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一、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二、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客运火车、地铁、轻轨、客运轮船、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在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后,再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保单红利的确定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二、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派发红利。保单红利是不确定和非保证的。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保单红利的领取一、本合同红利的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红利按我们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合同终止时一并给付。二、除另有约定外,若本合同终止时存在红利及利息,我们将向您一次性退还相关红利及利息。
产品特色(一)两全保险保障:无论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还是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身故,均会获得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二)年度红利分配:根据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您将享有年度红利分配权益。(三)保单质押借款:本合同经过犹豫期后,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未偿还的保单质押借款及其利息或其他未还清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的80%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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