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可以为10年、15年、20年,或至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或70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以上八种保险期间您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但所选择的保险期间不得短于10年。
发行机构: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若我们未曾通过附加合同给付过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将按下列两者之间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2、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若我们曾通过附加合同给付过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将按下列两者之间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2、本合同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身故当时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全残,我们将按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于每年年初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本年度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于每年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派发保险单红利。在投保时,您可选择下列一至二项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选择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则由我们保留保险单红利,每年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红利领取方式变更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三、其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本条第二款的方式进行红利给付。经我们审核同意,您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参与红利分配,本条第二款所述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从本合同中止之日起停止计息。本合同终止时,除非另有约定,我们应向您给付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保险单红利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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