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满80周岁
发行机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1.生存保险金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两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百(200%)给付祝寿金。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4.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若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险费,则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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