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向银保客户张某家属支付了高达214万元的保险理赔金,这也是泰康四川分公司自成立十二年以来支付的最大一笔赔款。
据了解,33岁的张某2009年为自己投保《泰康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2.5万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应4倍赔付。2012年6月25日,张某驾车回陕西老家,行至西安-汉中高速公路段时遇前方堵车,在停车等候时,其驾驶的小轿车被右边的小货车从侧面擦挂了一下,张某下车查看擦挂情况时,被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从侧面撞击头部倒地,张某当场身故。
经调查,事故属保险责任范畴,根据《泰康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的规定,公司应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10万元,此赔付金额也刷新2005年130万的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理赔最高金额纪录!(来自: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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