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有了保险的呵护和保障,这样的境遇却能够得到改变或改善。2015年5月,中国人寿南安市支公司相继处理了三起重大疾病保险赔案,为遭受重疾的家庭救急解困,凸显了保险的关怀。
陈先生2004年4月为自己投保一份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9300元,保险金额10万元。2015年1月因咽癌医治无效身故,治疗期间花费了大笔费用,不少是向亲朋好友借来的。其儿子于2015年5月向中国人寿南安市支公司提交保险金申请材料。公司当天快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及时处理审批,第三天就将15万多元保险金、生存金红利及利息转到受益人的账户。受益人表示,其父亲患病以来,高额的医疗费、营养费及长期的休养,使其家庭陷入了困境,好在有这笔保险金,才能还得起之前所欠别人的钱。
杨女士于2012年5月为自己投保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费3960元,已交保费11880元,风险保额12万元。2015年5月,在福州总医院确诊为宫颈癌,并向中国人寿南安市支公司申请重疾保险金。公司立即展开调查,快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及时处理审批,仅用二天时间就给付重疾保险金12万元。有了这笔保险金的保障,杨女士开始办理住院治疗手续。危难时刻显真情。杨女士一家通过这次保险金给付,更加认识到未雨绸缪规划保险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防范于未然”有了深切体会。
黄女士于2009年9月为其女儿投保一份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年交保费900元,风险保额10万元;2009年10月再为其女儿投保一份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3800元,风险保额6万元。2014年9月,被保险人因急性白血病住院治疗。2015年5月,黄女士向中国人寿南安市支公司报案,并委托业务员向公司提交索赔材料。公司快速审核和理赔,第二天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并退还各一期保费合计4700元。黄女士表示女儿得白血病后,高额的医疗费、营养费及长期的休养,使其家庭陷入了困境。16万元的保险金及时保障女儿的治疗费用,使风雨之中的家庭得到些许安慰。
相知多年,值得托付。中国人寿通过周到快捷的服务,让越来越多的家庭认可保险、信赖公司。(来自: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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