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起啊!”“简直就是坑爹!”……连日来,烟台两市民35万元买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结果一年过去颗粒无收的报道,引发网友持续热议。昨天,又有不少网友在17路论坛留言或拨打本网热线,反映有过相同经历,在偏听了高收益的情况下购买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导致本金受到损失。
市民控诉:光大银行简直在“坑爹”
“真是倒霉呀!”“我以前也上过这样的当,学理财根本就不能听银行的忽悠”,有网友说。其中,不少有类似经历的市民控诉光大银行“瞎忽悠”。
一位市民说,当初看了光大银行的宣传资料,几个人凑了100万元买了该行的理财产品,最后不光钱没赚到一分,本金还亏损了近10%。
“就是坑爹呀!”不少市民反映,在购买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根本没有得到足够的风险提示。“理财经理说收益肯定比存在银行的利息高,从没说过连本都保不住。”一位姓王的市民说。
光大理财:白纸黑字称比银行利息高
这几位市民大多对理财产品本身了解不多,更不知道自己当初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他们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都是偏听了预期的高收益,至于风险问题,很少有人知晓。并且,不少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认为理财产品是稳赚不赔的。这种错误的认识主要是和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介绍有关系。
在光大银行解放路支行的滚动屏幕上,不断闪烁着理财产品的推荐:“光大银行热销理财产品,1年期稳健1号,50万起,历史平均年化收益率6%、8%……”屏幕上显示的理财产品没有任何关于风险的提示,有的只是极具吸引力的高收益率的介绍。同样,该银行大厅挂在墙壁上的看板上,关于一款理财产品的介绍中,明确标有“收益是活期存款的5倍”、“收益是活期存款的5-8倍”等字样。
法律专家:银行在误导消费者
对此,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磊说,“银行在对理财产品做宣传的时候,只提收益尽量避免甚至不提风险,对消费者存在误导。以个例的成功夸大成普遍现象,让市民形成错误决定。”
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认为,银行和市民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应该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毕竟,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推出的产品,银行了解的信息肯定要比市民多的多,银行只讲能赚多少,而忽略亏损的可能,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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