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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也能够保险 用于理财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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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保险销售的又一新渠道,电子商务联姻保险的前景蔚然大观,也引来众多垂涎者,一时资本涌动。目前,保险网销的具体情况究竟如何呢?

  合众人寿在天猫推出的“好太太理财稳赢一号”保险产品。保险网销已经成为许多保险公司未来新的盈利点,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尝试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根据合众人寿稳赢一号的条款,该产品生效起的前5个保单年度内,其最低保证利率为2.5%,自第6个保单年度起,公司还有权对最低保证利率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低于1.75%。

  有消费者一次性买了22万

  2月24日,合众人寿正式入驻天猫,并推出促销活动,即“好太太理财1号,1000元起购,预期年化收益5%,元宵节(2月24~26日)三天大促,在5%收益的基础上,再返1.16%淘宝集分宝。”昨天,该产品已经销售了839件,查询交易记录可以看到,最多的一位消费者购买了220份该保险产品,也就是说花费了22万元。

  毫无疑问,大部分消费者恐怕都难以对该产品5%的预期收益视而不见。可是,打开页面下方的《产品说明书》,消费者才能知道,这款“好太太理财1号”应该叫做:“合众稳赢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也就是说,这是一款万能险。根据2012年万能险产品的收益情况来看,全年能达到5%结算利率的产品屈指可数,行业万能险结算利率多数在4%左右,仅有极少数公司的个别产品在5%左右。

  5%的收益率只是“预期”

  客服人员通过旺旺回复:“亲,请放心,与银行理财产品一样,我们的收益都是预期收益。从历史数据看此产品年化收益是5%,我们每月都会更新一次预期年化收益率,但由于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更为稳健谨慎,所以预期收益都是比较稳定的,一般变化不大。”

  查询合众人寿网站发现,其合众人寿稳赢一号万能险截至今年1月的结算利率确实是5%,不过,该产品的历史业绩显示,该款万能险是在去年10月份才获得保监会核准,也就是说,所谓历史业绩数据仅为去年11月~今年1月,仅三个月。与此同时,笔者查询发现,合众人寿官网公布的万能险共有7款,除目前正在搞活动的稳赢一号、稳赢二号的结算利率为5%,其余五款产品从去年1月~今年1月份公布的年化结算利率均为3.8%。

  根据合众人寿稳赢一号的条款,该产品生效起的前5个保单年度内,其最低保证利率为2.5%,自第6个保单年度起,公司还有权对最低保证利率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低于1.75%。也就是说,投保的前五年,只有2.5%的利率是可以保证的,在此之上的收益都只是“预期”。

  买保险送集分宝或涉嫌返佣

  在刚刚过去的促销活动中,合众人寿称“购1000元送1160个集分宝,多买多送,上不封顶;满5000元送女性关爱保障卡一份,每人限送两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所谓集分宝,其实是支付宝的积分,付款的时候可以抵用,100个集分宝等值1元,可以在淘宝购物、还信用卡、缴水电煤费等,同时还可以在天猫、一号店、大众点评等30多家网店购物时直接抵扣。

  如此说来,买1000元的保险,保险公司则会返还客户11.6元,相当于保费的1.16%。而保监会曾对保险返佣做出规定,要求销售保险的时候不能返佣,赠送的保险不能超过100元,但是这种送集分宝的做法是不是属于返佣,可能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根据合众人寿给媒体的解释,这是公司参照了同业推出的活动形式。在入驻电商平台后,为答谢客户支持,公司联合电商平台在首推产品的前三日做了感恩活动。

  在网销中,商家为了促销,打折送礼成为惯用手法,但是为了防范销售误导以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监管部门严禁卖保险送礼品,更坚决杜绝返还销售提成。

  网销保险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跨区域谁来服务?

  上网买保险日益流行,也成为保险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网上销售保险产品还有许多监管盲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媒体日前报道称,监管机构正在加紧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细则,并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江苏一家大型险企的相关人士表示,网上销售保险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跨区域销售的问题。保险销售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例如全国性保险公司只有在各地开设分公司才被允许在辖区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可是,保险网销打破了这种地域限制。

  目前,网络销售大多是总公司在运营,分公司还是主要负责线下的销售。那么如果客户通过网络在异地成功投保,后续的服务应该由谁来做?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如果消费者在没有设网店的区域购买了网销产品,那么很可能面临无人服务的窘境。

  网销没有了地域界限,如何划分监管区域目前还没有明确化。同时,当客户遇到合同纠纷时,问题究竟该由谁来解决,责任如何划分,也是一个问题。

  发票如何开具?

  发票是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一个证据。如果是在线下购买保险产品,投保之后,保险公司会将发票及投保单、保险合同一并寄给保险客户,所开的发票往往也是各分公司出具的。

  可是,如果消费者通过网络投保,保险公司该如何开具发票?如何给消费者提供消费证明?

  保监会在已出台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列明“纸质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凭证的配送方式和寄出时间”,告知投保人有要求提供纸质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凭证的权利。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也有类似的表述。

  不过,目前网销多为意外险,有很大一部分为短期意外险,保费很可能也就是几元或十几元。如果寄送总公司发票,无疑将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不过,上述险企人士表示,已经有越来越多险企尝试无纸质保单,他认为,未来电子消费凭证肯定也会出现,这应该不会成为阻碍保险网销的障碍。

  没有签名怎么办?

  传统纸质保单投保时,必须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而当投保流程搬到网络上时,签名就变得不可能了,这一程序被省略了。虽然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试行电子签名,但还没有在行业内广泛推广,只是个别公司的尝试。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而不少网销的分红险、万能险都含有身故保险。那么这样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呢?

  有业内专家认为,目前网销还处于初级阶段,销售的多为条款较为简单的意外险、健康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往往是同一人。随着网络销售市场的成熟,更多的保险产品将上线,比如上述合众人寿推出的万能险,以及此前销售过的分红险产品等。这样很可能会出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并非同一人。

  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为道德风险的发生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也诱引理赔纠纷的发生。而在签名方面,电子签名没有推广,也没有政策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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