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迎来大发展“保障型”重焕光彩
引导开发特殊大病保险、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保监会新近发布了保险业贯彻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就如何提高公众大病保障的核心问题释放出一系列积极的信号。
“如果能用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我就不用再买大病附加险了。”尤其关注大病保障的北京消费者杨怡(化名),一年前购买了一份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分红险。一旦出险能够获得双倍赔偿的产品设计,让杨怡将附加重疾险的保障额度定在10万元。
众多消费者的心态一样,杨怡希望在保障大病的同时,保单还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或者说,希望在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保单还具有保障大病的功能。”擅长于精打细算的杨怡说。
更看重风险保障,还是更看重保单增值?在信息尚不对称的营销环境下,在两者兼俱的求全心态下,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并不清楚自身真实的消费动机。尤其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尚未到来,任何一方的失衡,都不如其中的增值性下降来得让人纠结。
“分红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理财工具,保障性是它的最大属性,只不过附属了分享经营收益的功能而已。”业内相关人士称,被习惯归类于理财产品的分红险和万能险,仅仅只是产品形态的不同,在“分红”抑或“万能”的外衣下,重在对各类风险的保障和补偿,诸如生、老、病、死、残等,保障性是分红险的第一属性。
“分红型”回归理性,分红险保费收入在国内寿险保费总收入中的占比超过八成,目前牢牢占据着寿险市场的主流,“一险独大”成为中国寿险市场的真实写照。
中国人寿在国内市场率先推出个人分红险产品,能够同时满足客户对风险保障和追求更多收益的消费需求,成为一张新兴的、受市场追捧的面孔。
此后,新华保险、太平人寿、民生人寿等诸多寿险公司亦将分红险作为公司的主打产品。
时至中国会计准则二号解释的实施,使得分红险近乎99%的保费可以确认为保费收入,这成为分红险大发展的重要推手。分红险已经成为寿险业毋庸置疑的主力军。
“分红险的大发展,并不是偶然。”业内相关人士称,分红险最大的特征是除了提供风险保障和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外,客户还可以分享保险公司运营管理分红险业务产生的部分盈余,这一盈余即是保单红利。
然而,正如保险合同及保单确认书中明确的那样,该盈余为动态的、不确定的数字。按照监管规定,所有销售分红险的寿险公司必须要求营销员在向客户销售时给予郑重提示,否则将严惩不怠,重者还将列入黑名单,取消营销资格。此外,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和保单确认书均要求明显位置给予标注,最终要求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
“但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营销员往往将往年红利的至高点作为销售卖点,很容易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起到引导作用,除去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外,任何关于保单红利的承诺,均是销售误导行为。”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教授称,如何强化销售管理,最终让消费者清醒地意识到保单红利是一个随行就市变动的数字,是保险业规范销售行为的重头戏,也是让分红险回归理性消费的重要环节。
“对分红险来说,保险保障是基础,分红是附加功能,这一点无论如何不能淡化,只能强化,让全社会对此拥有清醒、理性的认识。”业内相关人士称,分红险之所以成为寿险行业的主力军,得益于其满足了客户获得保险保障和保证收益之外追求更大回报的心理需求,但是,不能让非主流的附加功能占据主流,掩盖保险保障功能和保证收益部分。
“保障型”重焕光彩
与“不确定”的分红收益相比,分红险能够给予消费者“确定回报”,一是保险保障,如消费者在生、老、病、死、残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险合同约定了的保证收益,俗称“保底收益”,目前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上限为保监会1999年确定的2.5%。
对杨怡来说,防范未来不确定的大病风险,是她有意购买商业保险的初衷。然而,正是在咨询营销员的过程中,她与诸多消费者一样,出于对未来大病风险尚不确定、有可能获得较高回报的考量,从最初重点关注纯保障型的重疾险,转变为倾心于兼具回报功能的分红险上。
“从消费心理上看,趋利性无可厚非,尤其在当前的高通胀背景下,保险作为一笔数目不小的投入,让消费者单纯地用以防范生、老、病、死、残等风险,除非保障型产品的价格相对低廉,拥有极高的性价比,才能引导公众的消费行为,但目前来看,国内保障型产品的价格并不低廉。”王稳如是称。
期待保障型产品的价格合理下降,已经成为一部分崇尚保障理念的理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事实上,不少寿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已经在此领域尝试突破。国内第一款细分被保险人健康等级的纯保障、消费型定期寿险引入中国并上市销售,依据消费者是否吸烟、血压、胆固醇等指标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细分为6个等级,赋予不同的费率标准,为市场带来了更公平的价格,摒弃了被保险人仅仅被区分为健康体、非健康体这两类人群的传统做法,避免了健康人群对非健康人群的保险补贴。
“产品价格的日趋合理,是寿险业回归保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业内相关人士如是表态。在政策鼓励之下,保险公司择机开发更多高性价比的寿险产品,是引导公众“崇尚保障”消费理念和保险业“回归保障”经营理念的重要途径。如中国人寿日前升级包装上市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刚刚发售即受到市场热捧,不难看出,突出保障功能的产品仍然拥有着很大的市场需求。
“收益率”迎来转机
众所周知,分红险一年一度派发的保单红利,主要来源于利差、死差、费差等实际经营数据优于精算厘定数据的收益部分。其中,利差是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率高于产品定价时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时产生的盈余,死差则是该业务中被保险人的实际死亡成本小于预定死亡成本时产生的盈余。包括中国人寿在内的多数寿险公司,利差已经成为分红险盈余的最主要部分,占比在90%左右。
“利差贡献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红利的派发,按照监管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红方案不仅要报保监会备案,还需经过审计师审计,以确保方案合规、公平。”业内相关人士坦言,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水平存在不利影响。
在投资收益率相对低迷的时候,保单红利作为资本市场的缩影,似乎并不值得期待。然而,涵盖十三项投资新政的新一轮保险投资“组合拳”已于近期发布,相关的实施细则有望陆续出台,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显然提振了市场信心。近期各大券商纷纷预期,投资“组合拳”有望提升保险投资收益率,为保险资金运用带来转机。
“信心提振是一方面,对分红险来说,目前所有的投资领域均被打开,即将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但分红收益的波动性依然会存在。”中国人寿投资管理部相关人士称,尽管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投资回报或有提升,积极促进分红保险的经营效益,但每年的分红水平仍会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根据此前的投资分类,分红险收取的保费,绝大部分用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在80%以上,10%左右投资于相对高风险的权益类投资,其余则用于尚未完全放开的另类投资,如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和非上市股权投资。
此次投资“组合拳”的一大亮点即是另类投资松绑,股权及不动产投资将进一步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进而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将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有望带来审批流程的简化,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自身的权责利意识。
“接下来,我们会在另类投资配置上给予一定幅度的倾斜,全年用于债权投资计划的资金增加了100多亿元,未来对这一领域的投资还会有所上升。”前述中国人寿投资管理部相关人士称,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收益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与分红险负债期限具有良好的匹配性。
投资渠道正待放开,“收益率”能否迎来转机?这显然是对各大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重大考验。引发消费者关注的分红收益,或许会迎来“水涨船高”的机遇,但正是一次次的波动和不确定性的增强,日渐理性的消费理念也在一并形成,最终沉淀下来的,依然是“分红”外衣下的保险保障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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